酒爲偷兒所竊

作者:吳芾

我性苦拙疏,與世不相偶。

平生不如意,往往十八九。

何以遣此懷,頼有樽中酒。

去冬釀碧香,頗不計升斗。

準擬與親朋,興來一聚首。

庶幾牢落中,時時開笑口。

偷兒何好事,一夕負之走。

可惜數十壺,化爲一烏有。

昔聞韋秀才,有酒盜不取。

今我乃致寇,退省良可醜。

無乃造物者,知我疏慵久。

恐我醉時狂,未免自遺咎。

用此警昏迷,意在鞭其後。

顧我雖無知,自愛豈不厚。

從今誓改圖,停此傳杯手。

炷香捧茶甌,閉門清自守。

坐對古聖賢,永作忘年友。

作者简介:

吳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據集中詩我生甲申歲),字明可,號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一三)進士,歷刪定官,秘書正字。以不附秦檜,罷。後通判處、婺、越三州,知處州。三十一年,召爲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戶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紹興府,未幾,召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以事提舉太平興國宮。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興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長短句三卷,別集一卷,奏議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傳。 吳芾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湖山集》爲底本。參校民國李之鼎宜秋館刊本(簡稱宜秋本)、《仙居叢書》排印本(簡稱仙居本)。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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