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黄司戶改官東歸

作者:項安世

江西黄郎中,有聲滿天宇。

於菟老巖穴,晚出彪更怒。

三十補州掾,勇往不辭苦。

首尾庚申年,所事七府主。

不惟吏事知,競以文學許。

飛章不停剡,禮幣爭羅取。

前年開科場,小試便更舉。

四海張南軒,人訾公獨與。

平生中庸篇,口誦心復睹。

官滿貰金歸,囊無一錢處。

傳家有風烈,真不愧此父。

阿戎更奇俊,邂逅得佳侶。

三年下陳榻,內省愧參魯。

出言每不忌,逆耳終無拒。

反茲號畏友,不獨赦狂瞽。

乃知君子心,未易見涯滸。

若令到天闕,定合簉鵷羽。

爲邦固常法,有用必超補。

人情重離別,臨路各凄楚。

遠客見歸人,驚心念鄉土。

秋風楚江岸,吾亦辦歸櫓。

期公父子來,同看西湖雨。

作者简介:

項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據本集卷四《內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來”推定),字平甫,號平庵,其先括蒼(今浙江麗水)人,後家江陵(今屬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進士,調紹興府教授。光宗紹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書省正字,五年,爲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南宋館閣續錄》卷九)。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書卷八),移通判重慶府。入慶元黨籍,還江陵家居。開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七之二二),遷戶部員外郎、湖廣總領。三年權安撫使(同上書職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爲湖南轉運判官,未上,用臺章奪職而罷。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辭》、《項氏家說》、《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傳。 項安世詩,以《宛委別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爲底本。校以清吳長元鈔本(簡稱吳鈔本,藏北京圖書館)。新輯集外詩編爲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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