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江清卿

作者:張孝祥

吾友林少穎,讀書不計屋。

抄書手生繭,照書眼如燭。

往時羣玉府,上直對床宿。

夜半聞吾伊,我睡已再熟。

此君抱高節,雪柏映霜竹。

造物乃兒戲,卧病在空谷。

尚能作手書,寄我成一束。

我懶更愧渠,終歲不報復。

今來見江子,少穎儼在目。

不必不如師,惟子肖甚速。

持身嚴法律,自愛比冰玉。

學官冷徹骨,三月食無肉。

危坐談仁義,口吻若布穀。

時能從我游,騎馬踏溪淥。

定自我輩人,胸次不碌碌。

惟皇開洪業,大厦非一木。

豈有梁棟姿,而令久淹辱。

願子益寵珍,即日馬首北。

我懷山林去,掃迹混樵牧。

躬耕得薄少,持用供水菽。

稍遠聲利場,真勝萬鍾祿。

但恨與子別,醉語成諄複。

因書寄少穎,以寫我心曲。

作者简介:

張孝祥(一一三二~一一七○),字安國,號于湖居士,歷陽烏江(今安徽和縣東北)人。高宗紹興二十四年(一一五四)進士第一。方第,即上疏言岳飛冤獄,忤秦檜,授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檜死,召爲秘書省正字,累遷起居舍人、權中書舍人,爲御史中丞汪徹劾罷。尋起知撫州。孝宗即位,知平江府。召爲中書舍人,遷直學士院兼都督府參贊軍事。領建康留守。力贊張浚主戰,爲宰相湯思退所忌,以張浚黨落職。思退罷,起知靜江府兼廣南西路經略安撫使,復以言者罷。俄起知潭州,權荆湖南路提點刑獄,遷知荆南、荆湖北路安撫使。乾道五年(一一六九),因疾力請歸養侍親,以顯謨閣直學士致仕。六年,卒。年三十九。有《于湖集》四十卷。事見本集附錄《宣城張氏信譜傳》,《宋史》卷三八九有傳。 張孝祥詩,以《四部叢刊》影印慈谿李氏藏宋刊《于湖居士文集》(其中詩十一卷)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兩宋名賢小集》(簡稱小集)。新輯集外詩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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