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口占感梅感事二首 其二

作者:包恢

巡歷郡邑間,人若未厭棄。

夾道爭向觀,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聽餘,咸謂物吐氣。

老姦與宿贓,神奪而心悸。

預知犯難逃,已多速奔避。

先嘗受其賕,今皆償之既。

非懾使者來,安得自知畏。

予默揆諸心,斯言未深契。

一切氣不美,先儒說有味。

彝倫若盡去,太半爲鬼魅。

禽獸爭食人,殆盈野盈市。

迹其所作爲,殆惡過異類。

不潔食不飽,甚焉官與吏。

慘酷以濟之,甚若豺虎噬。

豈直如得情,哀矜至流涕。

刑法用當窮,根本惕若厲。

豈謂猶有民,能喜使者至。

或鞠躬焚香,或遠送旗幟。

望來漳民情,願留泉民意。

此猶碩果然,不食生可覬。

惟知有罪者,患不速去離。

何啻千百輩,施行纔一二。

自嘆水一杯,孰救炎火熾。

傷心復傷心,竟夕不能寐。

作者简介:

包恢(一一八二~一二六八),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寧宗嘉定十三年(一二二○)進士,調金谿簿。歷光澤簿,建寧府學教授,沿江制置司幹官,通判台州、臨安府,知台州,提點福建刑獄兼知建寧府,廣東轉運判官,提點浙西刑獄,知隆興府兼江西轉運使,湖南轉運使。理宗景定初,拜大理卿,遷中書舍人。四年(一二六三),出知平江府兼發運使。度宗即位,召爲刑部尚書。咸淳二年(一二六六)進簽書樞密院事。三年致仕。四年卒,年八十七。有《敝帚集》,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敝帚稿略》八卷。事見《桐江集》卷三《讀包宏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傳。 包恢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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