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知府吳龍圖

作者:强至

國初以來治蜀者,處置盡自乖崖公。

當時奏使便宜敕,不與天下州府同。

行之已及八十載,奸宄銷伏誰之功。

因循至此漸抏敝,有未曉者時相攻。

鞭笞小罪亦檢察,不許略出常科中。

下民知之頗不懼,州縣往往藏群凶。

側身斂足未動者,實以累朝恩澤隆。

公之初來蜀人喜,慈愛久著民情通。

衆心歡然恥犯法,捄藥浮薄歸醇醲。

盡將約束付僚吏,興起學校還文翁。

二年美化極沾洽,遠近循服如偃風。

上將歸公問誰代,當使間作如笙鏞。

遂求元老得青社,其人廊廟之宗工。

往年鎮撫有異績,大旆再來遣于東。

公今與之合符去,到必奉詔參夔龍。

大資舊德固無慮,剖判自出其心胸。

所憂厥後嗣之者,忠定良法還如空。

養頑活狡作淵藪,不免剪殄煩興戎。

蒙之憤懣久填臆,言賤不得通九重。

頌公上殿起居罷,第一用此聞宸聰。

作者简介:

强至(一○二二~一○七六),字幾聖,杭州(今屬浙江)人。仁宗慶曆六年(一○四六)進士,除泗州司理參軍,歷浦江、東陽、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韓琦判永興軍,辟爲主管機宜文字,輾轉在韓幕府六年。神宗熙寧五年(一○七二),召判戶部勾院,遷群牧判官。九年,遷祠部郎中、三司戶部判官。卒,年五十五。其子浚明集其所遺詩文爲《祠部集》四十卷,曾鞏爲之序,已佚。清四庫館臣據《永樂大典》輯爲《祠部集》三十五卷,又《韓忠獻遺事》一卷。《咸淳臨安志》卷六六、清强汝詢《求益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傳》有傳。 强志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底本,參校武英殿聚珍版木活字本(簡稱活字本)、武英殿聚珍版同治七年刻本(簡稱同治本)。另輯得集外詩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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