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園正月二十三日見牡丹因翦分送而公舒太守以詩爲報遂次來韻

作者:韋驤

上元八日冒輕寒,翦送南園兩牡丹。

爲我果能興絕唱,知君不作等閒看。

香餘琱檻春猶淺,詠入華牋墨未乾。

更說僧坊曾寄植,縱觀須待解征鞍。

作者简介:

韋驤(一○三三~一一○五),原名讓,字子駿,世居衢州,父徙錢塘(今浙江杭州)。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進士,調睦州壽縣尉,以母喪不赴。服闋後官興國軍司理參軍,歷知婺州武義縣、袁州萍鄉縣、通州海門縣,通判滁州、楚州。入爲少府監主簿。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擢利州路轉運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爲主客郎中(《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七七)。久之,出爲夔州路提點刑獄,知明州。晚年提舉杭州洞霄宮。徽宗崇寧四年卒,年七十三。有文集二十卷,賦二十卷,今存《錢塘集》有缺佚。《咸淳臨安志》卷六六有傳。 韋驤詩,以清丁丙嘉惠堂刊瓶花齋吳氏影寫宋乾道本《錢塘韋先生文集》爲底本,校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另從《永樂大典》中輯得集外詩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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