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一日次茶陵縣入湖南界有感

作者:李綱

憶昔湖南全盛日,郡邑郷村盡充實。

連年兵火人煙稀,田野荆榛氣蕭瑟。

我初入境重傷懷,空有山川照旌節。

試呼耆老細詢問,未語吞聲已先咽。

自從虜騎犯長沙,巨寇如麻恣馳突。

殺人不異犬與羊,至今澗谷猶流血。

盜賊縱横尚可避,官吏貪殘不可說。

挾威倚勢甚豺狼,刻削誅求到毫髪。

父子妻孥不相保,何止肌膚困鞭撻。

上户逃移下户死,人口凋零十無八。

九重深遠那得知,使者寛容失譏察。

今朝幸睹漢官儀,願使斯民再蘇活。

我聞此語心如摧,平生况有陽城拙。

行移州縣遣官僚,盡罷科須治姦猾。

巨蠧推窮付囹圄,社鼠城狐掃巢穴。

削平羣盜拊瘡痍,報政何須待朞月。

祖宗德澤感人深,周漢正賴宣光哲。

中興之運期有在,庶以涓微助溟渤。

少陵酷愛舂陵行,千古知心有元結。

作者简介:

李綱(一○八三~一一四○),字伯紀,號梁谿居士,邵武(今屬福建)人,自其祖始居無錫(今屬江蘇)。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進士。積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因忤權貴,改比部員外郎,遷起居郎。宣和元年(一一一九),因言事謫監南劍州沙縣稅務。七年,爲太常少卿。欽宗即位,除兵部侍郎,爲行營參謀官,力主抗金,以姚平仲兵敗罷。尋復尚書右丞,充京城四壁守御使,除知樞密院事。後因反對和議,落職提舉亳州明道宮,建昌軍安置,再謫寧江。金兵再至,除資政殿大學士,領開封府事。綱行次長沙受命,率湖南勤王師入援,未而而開封已陷。高宗即位,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因反對避地東南,落職居鄂州。紹興二年(一一三二),除觀文殿學士、湖廣宣撫使兼知潭州。未幾罷提舉西京崇福宮。五年,疏奏攻戰、守備、措置、綏懷之策,除江西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九年,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撫大使,力辭。十年卒,年五十八。贈少師。謚忠定。綱爲著名抗金志士,將領如宗澤、韓世忠或得其扶掖,或在其麾下。有《梁谿集》一百八十卷。本集附有行狀及年譜多種,《宋史》卷三五八、三五九有傳。 李綱詩,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其中詩二十八卷)爲底本,校以清初《梁谿先生文集》(五十卷,簡稱藍格本,藏上海華東師大圖書館)、道光十四年刊本(簡稱道光本、藏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宋刻殘本(存詩二卷,簡稱殘宋本,藏上海圖書館),參校明崇禎刻、左光先等輯《宋李忠定公奏議選》(簡稱左選,藏北京大學圖書館)、日本安政六年刻、賴襄選《李忠定公集鈔》。詩集外散見詩及新輯集外詩,另編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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