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府 杏爲梁 刺居處僭也

作者:白居易

杏爲梁,桂爲柱,何人堂室李開府。

碧砌紅軒色未乾,去年身歿今移主。

高其牆,大其門,誰家第宅盧將軍。

素泥朱版光未滅,今日官收別賜人。

開府之堂將軍宅,造未成時頭已白。

逆旅重居逆旅中,心是主人身是客。

更有愚夫念身後,心雖甚長計非久。

窮奢極麗越規模,付子傳孫令保守。

莫教門外過客聞,撫掌回頭笑殺君。

君不見馬家宅,尚猶存,宅門題作奉誠園。

君不見魏家宅,屬他人,詔贖賜還五代孫。

儉存奢失今在目,安用高牆圍大屋。

作者简介: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其先太原人,後遷居下邽。貞元十六年擢進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識兼茂、明於禮用科。任左拾遺,出爲江州司馬,歷刺杭、蘇二州,以刑部尚書致仕。會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詩二首。(複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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