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微之詩二十三首 和李勢女

作者:白居易

減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長。

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

色爲天下豔,心乃女中郎。

自言重不幸,家破身未亡。

人各有一死,此死職所當。

忍將先人體,與主爲疣瘡。

妾死主意快,從此兩無妨。

願信赤心語,速即白刃光。

南郡忽感激,却立捨鋒鋩。

撫背稱阿姉,歸我如歸鄉。

竟以恩信待,豈止猜妬忘。

由來几上肉,不足揮干將。

南郡死已久,骨枯墓蒼蒼。

願於墓上頭,立石鐫此章。

勸誡天下婦,不令陰勝陽。

作者简介: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其先太原人,後遷居下邽。貞元十六年擢進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識兼茂、明於禮用科。任左拾遺,出爲江州司馬,歷刺杭、蘇二州,以刑部尚書致仕。會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詩二首。(複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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