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微之

作者:白居易

今在豈有相逢日,未死應無暫忘時。

從此三篇收淚後,終身無復更吟詩。

(見《文苑英華》。

)(按《全唐詩》載《哭微之》詩二首,其詩原附於白居易《祭微之文》,畧謂無以寄悲情,作哀詞二首云云。

《全唐文》卷六百八十一及坊刻《白香山集》均載之。

惟《文苑英華》卷九百八十九《祭微之文》則謂作哀詞三首,其第三首爲)(諸本所無。

承友人顧學頡先生函告,爰補錄於此。

或以其出處不明爲疑,則俟方家之考定於來更可耳。

)。

作者简介: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其先太原人,後遷居下邽。貞元十六年擢進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識兼茂、明於禮用科。任左拾遺,出爲江州司馬,歷刺杭、蘇二州,以刑部尚書致仕。會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詩二首。(複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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