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為刺史二首

作者:白居易

三年為刺史,無政在人口。唯向城郡中,題詩十餘首。

慚非甘棠詠,豈有思人不。

三年為刺史,飲冰複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

此抵有千金,無乃傷清白。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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