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七日大椿堂小集胡從周季懷以予目疾皆許送白酒彌旬不至戲成長韻

作者:周必大

畏疾甚畏威,目昏口止酒。

爾來時一中,免使論薄厚。

儀康業廢祀,釀具散莫糾。

採藥山已焚,種秫時轉後。

門稀問字客,室乏借書缶。

尚頼金石交,每顧貧病叟。

前時相娛樂,如對疏廣受。

有漿不待乞,似驗歲在酉。

今日掃風軒,明日芼園䔩。

白衣兩不來,往往化烏有。

頗聞繼高會,霑醉牛馬走。

寧忘伐木詩,酤湑吝朋友。

或疑决西江,恥復餉升斗。

胡不玩易象,樽簋納吾牖。

二義倘未然,諾責何爲負。

君兮優阮籍,僕也減兖守。

結交十五年,果可不飲否。

食言能無肥,有孚乃免咎。

速宜倒糟牀,走送昔與醙。

勿學比舍郎,夜半招吏部。

作者简介:

周必大(一一二六~一二○四),字子充,一字洪道,晚年自號平園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鄭州),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祖詵通判廬陵(今江西吉安),因家焉。紹興二十一年(一一五一)進士,調徽州司戶參軍。二十七年,舉博學宏詞科,差充建康府教授。三十年,召爲太學錄,累遷編類聖政所詳定官兼權中書舍人兼權給事中。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因繳駁龍大淵、曾覿除知閤門事,奉祠。乾道四年(一一六八),起知南劍州。六年,除秘書少監兼直學士院。八年,兼權中書舍人時以事奉祠。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除敷文閣待制、侍講,累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七年,除參知政事。九年,除知樞密院事。十六年,由左丞相出判潭州。紹熙四年(一一九三),改判隆興府。寧宗慶元元年(一一九五),以觀文殿大學士、益國公致仕。未幾,爲韓侂胄指爲僞學罪首。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開禧三年(一二○七),賜謚文忠。生平著書八十一種,有《平園集》二百卷。事見本集卷首年譜,《宋史》卷三九一有傳。 周必大詩,以清黄丕烈校跋并抄補明抄《周益文忠公集》(藏北京圖書館)爲底本。校以宋開禧二年刊本(簡稱宋本,原藏日本靜嘉堂文庫),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底本校者校補及異文甚夥,部分有判斷,不少僅羅列未定。整理時凡異文與宋本相同,文義且無窒礙者,概從宋本。四庫本錯奪衍倒極多,而編次較底本、宋本合理,從四庫本。編爲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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