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 十五

作者:契此

汝水若還清,汝身被水溺。

汝柴若還燥,汝身被火燎。

燎溺病同途,大夢原未覺。

汝能鞭起懸,空靈覺心反。

覆看渠非深,奧神光獨耀。

性真常現成,公案方知道。

便能穩坐毗盧,頂上吹清調。

(以上十一首,均見《卍續藏經》本《明州定應大師布袋和尚傳》附元釋廣如撰《布袋和尚後序》。

除「圓覺靈明超太虛」、「關非內外絕中央」、「汝水若還清」三首外的八首,又見於《明州岳林寺志》卷三。

作者简介:

契此,即布袋和尚,在明州奉化縣。未詳氏族,自稱名契此。出語無定,寢臥隨處,常以杖荷一布囊,凡供身之具,盡貯囊中。入鄽肆聚落,見物則乞,時號長汀子布袋師。貞明三年三月卒。詩二十四首。(《全唐詩》無契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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