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八

作者:無名氏

人生壹世,草生壹時。

(以上均錄自《考古學報》一九八○年第一期刊長沙巿文化局文物組撰《唐代長沙銅官窰址調查》。

)(按:唐代長沙銅窰窰址,在今長沙市望城縣銅官鎮至石渚湖一帶。

長沙市文化局於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八年間加以發掘調查,得器物二千餘件。

以上所錄各詩,均題於器物之上,多寫於壸嘴或盤碗內底。

其中六言詩一首,爲劉長卿《苕溪酬梁耿別後見寄》中四句,即韋承慶《南行別弟》詩。

二詩已收入《全唐詩》。

)(另有俗語若干條,未錄。

同時所出有紀年之器物凡三件,錄如次:「元和三年四月卅日造印子由子宰記。

」「大中玖年正月廿八日書記。

」「大中拾年拾日參造鼓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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