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古題序 捉捕歌

作者:元稹

捉捕復捉捕,莫捉狐與兔。

狐兔藏窟穴,豺狼妨道路。

道路非不妨,最憂螻蟻聚。

豺狼不陷穽,螻蟻潛幽蠹。

切切主人窗,主人輕細故。

延緣蝕𣡵櫨,漸入棟梁柱。

梁棟盡空虛,攻穿痕不露。

主人坦然意,晝夜安寢寤。

網羅布參差,鷹犬走回互。

盡力窮窟穴,無心自還顧。

客來歌捉捕,歌竟淚如雨。

豈是惜狐兔,畏君先後誤。

願君埽梁棟,莫遣螻蟻附。

次及清道塗,盡滅豺狼步。

主人堂上坐,行客門前度。

然後巡野田,徧張畋獵具。

外無梟獍援,內有熊羆驅。

狡兔掘荒榛,妖狐熏古墓。

用力不足多,得禽自無數。

畏君聽未詳,聽客有明喻。

蟣蝨誰不輕,鯨鯢誰不惡。

在海尚幽遐,在懷交穢汚。

歌此勸主人,主人那不悟。

不悟還更歌,誰能恐違忤。

作者简介: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內人。幼孤,母鄭賢而文,親授書傳,舉明經書判入等,補校書郎。元和初,應制策第一,除左拾遺,歷監察御史。坐事貶江陵士曹參軍,徙通州司馬。自虢州長史徵爲膳部員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誥。召入翰林爲中書舍人、承旨學士,進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幾罷相,出爲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東觀察使。太和初,入爲尚書左丞、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武昌軍節度使。年五十三卒,贈尚書右僕射。稹自少與白居易倡和,當時言詩者稱元白,號爲元和體。其集與居易同名長慶,今編詩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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