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

作者:白居易

長安多大宅,列在街西東。

往往朱門內,房廊相對空。

梟鳴松桂樹,狐藏蘭菊叢。

蒼苔黃葉地,日暮多旋風。

前主爲將相,得罪竄巴庸。

後主爲公卿,寢疾歿其中。

連延四五主,殃禍繼相鍾。

自從十年來,不利主人翁。

風雨壞檐隙,蛇鼠穿牆墉。

人凝不敢買,日毀土木功。

嗟嗟俗人心,甚矣其愚蒙。

旦恐災將至,不思禍所從。

我今題此詩,欲悟迷者胸。

凡爲大官人,年祿多高崇。

權重持難久,位高勢易窮。

驕者物之盈,老者數之終。

四者如寇盜,日夜來相攻。

假使居吉土,孰能保其躬。

因小以明大,借家可喻邦。

周秦宅殽函,其宅非不同。

一興八百年,一死望夷宮。

寄語家與國,人凶非宅凶。

作者简介: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其先太原人,後遷居下邽。貞元十六年擢進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識兼茂、明於禮用科。任左拾遺,出爲江州司馬,歷刺杭、蘇二州,以刑部尚書致仕。會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詩二首。(複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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