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樊著作

作者:白居易

陽城爲諫議,以正事其君。

其手如屈軼,舉必指佞臣。

卒使不仁者,不得秉國鈞。

元稹爲御史,以直立其身。

其心如肺石,動必達窮民。

東川八十家,冤憤一言伸。

劉闢肆亂心,殺人正紛紛。

其嫂曰庾氏,棄絕不爲親。

從史萌逆節,隱心潛負恩。

其佐曰孔戡,捨去不爲賓。

凡此士與女,其道天下聞。

常恐國史上,但記鳳與麟。

賢者不爲名,名彰教乃敦。

每惜若人輩,身死名亦淪。

君爲著作郎,職廢志空存。

雖有良史才,直筆無所申。

何不自著書?實錄彼善人。

編爲一家言,以備史闕文。

作者简介: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下邽人。貞元中,擢進士第,補校書郎。元和初,對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賢校理,尋召爲翰林學士、左拾遺,拜贊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爲主客郎中、知制誥,復乞外,歷杭、蘇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書監召,遷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賓客分司東都,拜河南尹。開成初,起爲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會昌初,以刑部尚書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諡曰文。自號醉吟先生,亦稱香山居士。與同年元稹酬詠,號元白;與劉禹錫酬詠,號劉白。長慶集詩二十卷,後集詩十七卷,別集補遺二卷,今編詩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樂天,其先太原人,後遷居下邽。貞元十六年擢進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識兼茂、明於禮用科。任左拾遺,出爲江州司馬,歷刺杭、蘇二州,以刑部尚書致仕。會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詩二首。(複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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